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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实验室与设备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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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管理科
采购管理中心

 

 

     设备处工作职责

    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
      1.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、设备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组织编制实验室规划和年度

  实计划,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,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发展。

      2. 负责实验教学条件的保障,做好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、跟踪管理、总结验收和实验技术成果评奖等

  工 作。

      3. 负责组织审核仪器设备配置方案,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实施。负责实验教学设备费、“211工程”经费、“985工程”

  经 费、世行贷款配套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。

      4.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、效益评价工作,落实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,促进学校资源合理利用,不断提高利

  用率使用效益。

      5. 负责外资贷款项目的相关工作,办理进口设备(含捐赠设备)的批文、报关、免税、商检、验收等工作。

      6. 负责管理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与管理工作,做好大型和批量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。

      7. 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。做好院(系)公用房的调配;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、聘任、培训、考核、职称评定和奖酬

  金分等工作。

      8. 负责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后勤等方面仪器设备的验收、建帐、调拨、报废及处理等,做好帐、物的管理工作。

      9. 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和设备管理的s各项规章制度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     10.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、实验室及实验技术人员的统计信息汇总,为学校和上级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。 

 

 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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